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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问题】教师资格证每五年注册一次的合格条件是什么?!
来源:未知 时间:2017-02-15 点击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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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国考来,对教师资格的要求越来越高,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5年一注册是不是5年后又要重新考教师资格证?北师大教科文中心告诉你不是这样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下面一起来看看符号哪些条件才能注册合格。

不注册不得上岗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三种情形注册不合格

一是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二是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下。

三是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发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来,中小学教师不再是终身制。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本市公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以及在其他公办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聘任中小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以下简称教师)。

注册结论分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和注册不合格三种。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具备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个别地方对学时有不同要求,具体以当地教育局规定为准);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本市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2、未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经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下。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下;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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