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22日12时,西安2018年义务段学区划分公布,
记者采访观察对比发现,今年学区划分总体上基本维持不变,部分区县因有新建学校投用和教育资源整合,略有调整。家长对学区划分仍有疑问,可咨询各区县教育局入学咨询电话。(文末附各区县电话簿)
>>新增学校
莲湖区:西安远东实验小学;
雁塔区:西安市曲江第四小学、翠华路小学鸿锦城分校
>>部分更名学校
新城区明欣小学更名为后宰门小学明欣分校;
碑林区原安东街小学与太乙路小学整合成立碑林区实验小学
>>学区划分调整
莲湖区13个小学微调;
雁塔区曲江三小部分学区覆盖范围划至曲江四小;
长安二小学区范围扩大;
多数保持稳定 部分新校招生划定学区范围
今年各区县学区划分有什么变化?
记者对比采访了部分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发现,多数学校学区较往年保持稳定,同时由于西安市城市建设及城市改造脚步的加快,今年有一些新建学校投入使用。
比如说,在莲湖区今年秋季开学招生的小学数量由去年的40所增加至41所,西安远东实验小学的建成使用,将给枣园西路以北,西户铁路专线以东、陇海铁路以南、汉城北路以西区域内莲湖区户籍常住居民户的适龄儿童入学带来方便。
雁塔区新增加两所新学校,一是服务新开门南路以东,绕城高速以南,长鸣路以西,雁塔区与长安区行政区域交界处以北,曲江新区范围内由曲江新区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的西安市曲江第四小学。
另一个是服务英发寨、雷家寨、贺家寨,鸿锦城小区的雁塔区翠华路小学鸿锦城分校(暂定名),极大方便了周围居民子女的就读。
在长安区,长安二小今年调整扩大了学区服务范围,去年学区范围为茅坡社区居住的原茅坡村村民子女,今年调整为茅坡社区居住的原茅坡村村民子女,茅坡路以东、西部大道以南、府东一路社区以西、西长安街以北户籍子女,解决了更多附近居民子女入学问题。
实施名校+工程 部分学校名称调整
同时伴随着一些区县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措施的实施,伴随着实行集团化办学或“名校+工程”改革的深入,相关学校在学区服务范围不改变的情况下,部分学校名称发生变化,比如新城区,明欣小学在新的学区划分公示中,由于实施了“名校+工程”后,以后宰门小学明欣分校的名称呈现,家长在了解相关学区情况时,应对这一背景有所了解。在碑林区,原安东街小学与太乙路小学整合,在原来安东街小学地址上新成立碑林区实验小学。
户籍在西安 怎么按学区给孩子报名
学区公布不久记者发现,部分区县教育局的咨询电话成为热线,不少家长针对学生入学提出了问题,对于西安户籍子女入学问题,西安市教育局明确,义务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
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如下: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初中: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西安市小学就读且具有西安市户籍,需回西安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6月上、中旬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学校登记,6月下旬,区县教育局、学校审核派位,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户籍在长安区住在碑林区 能否在碑林区上学
今年西安市义务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定,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被民办小升初录取还能回公办学校就读吗
对于这一问题,西安市教育管理部门的回答是:“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学区内公办学校的资格。”所以家长和学生在选择参与民办“小升初”时一定要慎重选择。
对于参加了民办“小升初”选拔,而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孩子的就学,西安今年入学政策明确,这类学生将按照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入学,西安市保障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公办学位,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学上。
目前已公布入学办法的5个城区的政策,包括:未央区、灞桥区、雁塔区、长安区、沣东新城,各位家长来了解一下!其余各区政策小编会继续关注,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
灞桥区
集体户籍:小学入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入学顺序: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工作完成后,依次招收区域内居住的集体户适龄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雁塔区
(1)学区内户籍
家长(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区小学登记入学
(2)集体户口
入学办法:
家长持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属于雁塔范围内集体户籍,在雁塔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雁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于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籍,在开发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报名登记不分先后顺序,家长务必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日期内按时准确注册登记。
登记时间:
6月4日—6月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及咨询电话:
1.雁塔区咨询登记点:西安东仪中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明德二路36号
咨询电话:85381962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咨询登记点:枫叶慧智社区1楼会议室
地址:西安高新二路枫叶苑北区南门东侧
咨询电话:88855897
3.曲江新区咨询登记点:曲江新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6号
咨询电话:68660246
4.浐灞生态区咨询登记点:西安市浐灞丝路学校
地址:浐灞生态区雁鸣南路与草甸路十字西南角
咨询电话:89555005
所需材料:
①家庭购房且已交房者:请家长尽快将其及孩子户口转到购房地址,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②家庭购房无法落户者: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③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新落户人员
6月8日以后在雁塔区范围内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8月20日至8月22日到雁塔区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6月8日以后在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具体情况咨询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
(3)拆迁过渡人员
因城区拆迁改造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暂住地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证明复印件),由雁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高校子弟子女
高校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安排好职工子女入学的同时,还要解决好父母因无立户能力而未分户、孩子报生在此从未转过户口的祖孙三代同居一室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5)进城务工人员
入学方式
由进城务工人员持“四证”先到居住地周边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周边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容纳者,小学于6月18日-6月25日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雁塔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全区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a.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有效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户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b.周至县、蓝田县和鄠邑区户籍的随迁子女: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注意:以上材料家长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除流出证
未央区
(一)基本政策
(1)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人户一致的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学区对应小学登记入学,人户分离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人户分离未购房的需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对口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情况和落户人员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未央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入学
原就学学区学校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村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持三证(户口簿、租房合同、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到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登记入学,就学学区学校未拆除的在原学区学校就学。
拆迁已入住安置地,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到安置地对口学校登记;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租房地对口学校登记。
(3)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段政策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根据招生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原则安排入学。
“四证”具体内容:
⑴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⑵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的居住证或在本区居住的证明。
①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
②本市户籍(周至县、鄠邑区和蓝田县)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有: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8年6月 30 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⑶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劳动务工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等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⑷流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5)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①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适龄儿童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登记。
②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在单位集体户上,家庭未购房,实际居住地为学区内的租借房,家长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③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公租房等协议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两区交界处由历史沿袭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按历史惯例就近入学。
(二)一年级新生入学程序
经开区和浐灞生态区义务段入学招生时间和未央区同步。
咨询电话:86295003
未央区辖区内学校
第①步:信息登记
6月4-8日未央户籍学区内学生(含区内拆迁)信息登记,6月11-15日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各类特殊群体子女到对应学校进行信息登记。6月19-22日各校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证”。
第②步:录取步骤
6月19-21日:接收未央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及因城区改造原学区学校拆除临时居住在本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
6月26-27日:接受未央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果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
6月28-29日:非未央户籍适龄儿童,首先接收购买住房但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购买住房户口也未迁入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先市内后市外,市内按照租房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市外按照居住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
第③步:统筹协调
6月30日-7月3日:如果学区范围内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其余学生登记造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经开区辖区内未央公办学校
接收学区内原未央行政村村民子女入学。
经开区区域范围:(东:贞观路 西:朱宏路 南:北二环 北:北三环和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
步骤:6月4-8日经开区进行辖区户籍学生信息登记。6月11-15日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各类特殊群体子女信息登记。6月19--22日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证”。
登记地点:未央路与凤城十路十字东北角保利拉菲公馆北门
经开区咨询电话:86529395。
经开区内的学校有:西安经开第一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区草滩四路)、西安经开第二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环南路)、西安经开第三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区草滩佳苑小区)、西安经开第四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纬六路)、西安经开第五小学(未央路与凤城十路西南角)、西安经开第六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区草滩一路)和西安市经开第一中学(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草滩四路以西)。
浐灞区辖区内未央公办学校
①户口已转入:入区企业员工子女和新建楼盘业主子女于6月4-8日在浐灞半岛社区进行信息登记;
②户口未转入:未转入的入区企业员工子女、新建楼盘业主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于6月11-15日在浐灞半岛社区进行信息登记;审核合格后统一按照学区划分和招生程序入学。
浐灞生态区咨询电话:83328167。
长安区
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1.长安区户籍:6月13日至15日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区学校登记。按照学区学校通知的时间(6月底)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进行学位认定。
2.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参照学区内户籍学生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办理流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现场审验分流派位学位认定”三个环节办理。未按规定流程完成学位申报的,不予安排入学。
现场审验:
6月16日至21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持“四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申报,接受审验(韦曲、郭杜街道设多个随迁子女登记点,请就近选择登记。登记点仅负责登记信息,学生入学由街道中心学校、区教育局统筹研究后分流派位。
分流派位:
7月1日至3日,发放《分流派位单》。“四证”材料通过审验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按现场审验登记时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分流派位单》。
学位认定:
7月4日至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持《分流派位单》,按照派位单规定的时间,到派位学校进行学位认定。未按时到派位学校进行学位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派位入学资格,不再予以安排。
民办小学新生入学
6月13日至15日进行招生登记。招生过程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长安区已审批的具有小学段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共12所:富力城黄河国际小学、兴国小学、西北大学附属小学橡树湾分校、启迪小学、美林小学、西安郭杜大学城学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小学悦美分校、陕西师范大学长安万科城小学、西安武术职业学校、西安高新新徽学校、西安铁一中湖滨小学、长安雅居乐小学。
其他未经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不具有招收全日制小学学生资格,不予建立学籍。
插班转入学生的入学
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变更就读学校的学生,申请在长安区学校插班转入就读的,应持“四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就近的学校申请。学校若有剩余招生学位(班额上限55人),在审核申请人相关证件后应积极予以安排;学校若无剩余招生学位,应告知申请人另行选择学校申请入学。申请人选择学校存在困难,可向区教育局普教科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结合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分流安排。
西安市外来务工人员“四证”材料解读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西安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西安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全家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长安务工的就业证明。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韦曲、郭杜街道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点
为方便韦曲、郭杜街道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登记,韦曲、郭杜街道设多个登记点,请就近咨询办理。登记点仅负责登记信息,学生入学由街道中心学校、区教育局统筹研究后分流派位。
1、韦曲街道设5个登记点:
韦曲街道中心学校、实验小学、塔坡小学、何家营小学、侯家湾小学。
2、郭杜街道设15个登记点:
郭杜中心学校、第五桥小学、大居安小学、香积寺小学、长里小学、乳庄小学、邓店小学、仁村小学、张康小学、祝村小学、三张小学、羊塬坊小学、杜回小学、周家庄小学、前锋小学。
沣东新城
(1)入学流程及时间安排
学校公示时间
5月28日各义务段学校(含民办)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招生步骤、负责人、咨询电话等招生情况公示于本校门口。
学校登记时间
沣东新城户籍登记时间(含集体户):6月4日至6月8日
沣东新城以外户籍登记时间:6月11日至15日
新政落户适龄子女补登时间:户口迁入但未在登记时间以内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于8月28日在教育局指定学校进行登记。
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15日前各中小学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教育局拟分流时间
7月15日前对各学校已经登记但未录取的学生,教育局将根据全区的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2)招生办法及要求
①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②沣东新城城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新生入学
沣东新城辖区内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监护人带领下,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材料等,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入学。
③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入学
户籍新政落户人员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户口薄和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口中小学登记。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对口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和落户人员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④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a.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材料及证明到居住地学校申请登记。
b.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家长持户籍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c.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公租房等协议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办法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四证”具体内容:
①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沣东新城辖区内的居住证或本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a.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沣东新城辖区居住证及相关材料。
b.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买房:提供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
②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③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和工商营业执照(只提供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④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以上材料,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回。
随迁子女四证审核办法
①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我区今年继续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试点区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四证审核采取“网上证件审验”与“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②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陆2018年沣东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www.xaywjy.com)进行网上证件登记审验。时间是5月29日至6月8日。
③随迁子女父母收到证件审验通知短信后,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时间是6月11日至6月15日。随迁子女父母在网上登记审验未收到短信通知的,也应在此时间段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
6、咸阳市秦都区沣东街办招生入学工作,继续按照秦都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执行。
(4)以下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①购房:按照义务段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常住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②空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请家长尽快将转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如实在转不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③挂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请家长尽快将转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如实在转不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登记入学。
(5)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1、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除承担相应的义务教育学位外,剩余学位可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
沣东新城教育局义务段招生入学咨询电话:89108017 89108014
西安市教育局:86786611 86525726(稽查队)
新城区教育局:87450412
碑林区教育局:87513981
莲湖区教育局:87623061 87623822
未央区教育局:86250680
雁塔区教育局:85381821
灞桥区教育局:83519659
阎良区教育局:86866076
临潼区教育局:83817125
长安区教育局:85290644 85292420
蓝田县教育局:82726909
周至县教育局:87111075
户县教育局:84819814
高陵县教育局:86918881
沣东新城教育局:8910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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