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证件查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新闻 > 新闻中心
2018陕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征意见:不得跨学年预收费!附西安市民办学校学费一览表
来源:未知 时间:2018-05-16 点击量: 0

5月14日,陕西省物价局拟定了《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包括市民关注的收费项目、退(转)学如何退费等共计15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5月14日至6月14日,详情可关注陕西省物价局官网。

 

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

 

《办法》指出,民办学校可向学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非营利性民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由各地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民办学校为学生提供服务,可收取相应的服务性收费;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可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相关费用。民办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凡属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的服务内容,不得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另行收取。代收费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此外,民办学校的收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民办学校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

 

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同意退还全部学费

 

民办学校: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期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70%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5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40%;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

 

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年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85%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75%;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70%;超过3个月到下学期1个月以内核退50%;超过第2学期3个月以内核退20%;超过第2学期3个月以上的不再退费。因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等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因园方原因不能入园按实际天数退费

 

民办幼儿园: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按学期缴费的幼儿园,当月退费规定参照上述按月缴费的退费政策执行,剩余整月保教费、住宿费全额退还。

 

因园方原因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在园的,幼儿园应全额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造成幼儿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服务性收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西安市民办学校学费一览表

 

 

5月14日,陕西省物价局拟定了《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包括市民关注的收费项目、退(转)学如何退费等共计15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5月14日至6月14日,详情可关注陕西省物价局官网。

 

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

 

《办法》指出,民办学校可向学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非营利性民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由各地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民办学校为学生提供服务,可收取相应的服务性收费;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可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相关费用。民办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凡属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的服务内容,不得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另行收取。代收费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此外,民办学校的收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民办学校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

 

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同意退还全部学费

 

民办学校: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期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70%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5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40%;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

 

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年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85%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75%;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70%;超过3个月到下学期1个月以内核退50%;超过第2学期3个月以内核退20%;超过第2学期3个月以上的不再退费。因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等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因园方原因不能入园按实际天数退费

 

民办幼儿园: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按学期缴费的幼儿园,当月退费规定参照上述按月缴费的退费政策执行,剩余整月保教费、住宿费全额退还。

 

因园方原因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在园的,幼儿园应全额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造成幼儿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服务性收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西安市民办学校学费一览表

 

 

 

注:以上学费信息来源于部分学校官网,及家长交流所知,实际收费情况请 以学校通知为准若有出入请留言本微信,我们将及时更正,谢谢大家。 

 

西安市公办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收费政策(2018年春季学期)

 

1收费项目

 

全市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取消自行车保管费。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普通高中免学费。公办普通高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仅包含住宿费。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仅包括伙食费。

 

2收费标准

 

1.行政事业性收费

 

(1)学费: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确定

 

其中,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除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外, 其他职业高中按文科每生每学期700元,理科每生每学期900元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学费。

 

(2)住宿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代收费

 

(1)课本费:按照政府定价收取。

(2)学生健康体检费:按高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元的标准收取。

(3)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按每生每次95元收取。

 

3.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注意:以上收费政策标准皆整理自西安教育局官网,具体可登录查询!

 

注:以上学费信息来源于部分学校官网,及家长交流所知,实际收费情况请 以学校通知为准若有出入请留言本微信,我们将及时更正,谢谢大家。 

 

西安市公办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收费政策(2018年春季学期)

 

1收费项目

 

全市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取消自行车保管费。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普通高中免学费。公办普通高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仅包含住宿费。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仅包括伙食费。

 

2收费标准

 

1.行政事业性收费

 

(1)学费: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确定

 

其中,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除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外, 其他职业高中按文科每生每学期700元,理科每生每学期900元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学费。

 

(2)住宿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代收费

 

(1)课本费:按照政府定价收取。

(2)学生健康体检费:按高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元的标准收取。

(3)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按每生每次95元收取。

 

3.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注意:以上收费政策标准皆整理自西安教育局官网,具体可登录查询!









 

一扫  关注更多精彩内容


 
2018年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招生信息:

(1)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学历提升,高起专,专升本正在火热招生。“高学历是好工作的敲门砖”
(2)2018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正在报名。档案托管。

(3)2018年第三批(直接)高级保育员开始报名,名额有限,报名从速。三个月拿证。
(4)需要参加2018春陕西省保育员统考的现在开始报名,包含初级和中级,报名后安排培训。
(5)2018年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国考)考前培训开始报名。

(6) 2018年普通话报名正在进行中...

 
2.办公室电话:029-87243114、
15389049427(微信同号)  18092300659
3.网络QQ:454670797(陕西保育员培训)
         319823194(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4.学习资料发布网站:www.xateacher.com 

5.咨询地址如下:西安市莲湖路青年二巷药王洞160号(药王洞省教育厅对面)

 上一篇:2018西安小升初面谈,孩子最容易出现的六大状况(附应对策略)!
 下一篇:新政!应届毕业生落户西安奖1000元,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