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10月--12月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认定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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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7年10月--12月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认定证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9 16:03:50 访问次数:372017年10月-12月申请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认定(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的人员,收到短信通知后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单位统一报送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认定材料的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名单,他人代领的请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于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4日(工作日内)在省人才中心二楼业务大厅抽取“人事代理业务”在25号--27号窗口办理领取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认定证书(工作日内9:00—12:00,14:00—17:00,每周三下午16:00后停止对外办公)。
注:2017年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证书正在办理中,请关注手机短信和网站“陕西人才公共服网——职称评审——最新公告”。
人事代理部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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