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幼儿园、小学教职工职称评审资格确认须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8-03-0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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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各地各部门执行的评审标准结合了本地实际,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调动后,新的单位和地区必然要对其过去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重新确认。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其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报人社(职改)部门确认。一、服务对象:调入我省并且人事档案在省人才中心托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提供材料:
1、《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一式二份;
2、申报人职称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任职资格批文、评审表等原任职资格审批材料各一份;
4、当时参评职称的业绩材料(含职称外语、计算机模块、参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原职称证书原件;
6、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以上2到4项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间:
提交职称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各系列相应级别职称评审交材料时间一致。
招生咨询电话: 87243114、15389049427
咨询地点及报名表领取地址:西安市莲湖路青年二巷药王洞160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商务能源信息中心(药王洞省教育厅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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