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2017年11月份统考安排及培训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7-10-0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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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关于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2017年11月份统考安排及培训的通知一、鉴定职业等级
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国家职业资格初级);
二、鉴定时间
按照《关于2017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统考日”工作安排的通知》(陕职鉴发﹝2017﹞1号)要求,2017年统一鉴定职业鉴定时间安排在2017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保育员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保育员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职业学校职业(专业)毕业证书。④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保育员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保育员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毕业证书。
(三)保育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保育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①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③本职业学徒期满。
四、鉴定方式
三、四、五级职业级别鉴定分别参加理论和实操两科考试。理论科目考试为题卡作答,实操科目考试为实践操作考核,理论实操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
五、报考流程
职业鉴定与其它统一鉴定职业一样,采用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成绩合格接受资格审核的考务流程。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本人照片。照片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近期照片;照片尺寸不低于290×400,不超过20KB,照片格式*.jpg;*.jpeg;*.gif;*.png。
2、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关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的通知公告,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成绩,也可联系报名时选择的报名机构查询。成绩合格的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工作网站公告准备接受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接受资格审查,必须持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到相应机构接受资格审查。
4、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六、其他事项
1、资格鉴定办公联系电话: 029- 87243114、029-82400256、029-87246359、15389049427、18092300658、18092300659
2、学习资料发布网站:www.xateacher.com
3、网络QQ: 454670797(陕西保育员)、319823194(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4、培训时间
2017年10月2日——10月8日
5、报名表领取地址
地点:西安市莲湖路青年二巷药王洞160号(药王洞省教育厅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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