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7-03-1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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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2017年春季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3月21日后陆续启动。
2017年保育员、育婴师、中餐师、面点师、普通话、教师职称评审、幼儿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历报名工作全面开始。
报名地址1: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60号(陕西省教育厅对面)
报名地址2: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21号西安文理学院
联系电话:029- 87243114、029-82400256、029-87246359
学习资料发布网站:
www.xateacher.com
网络QQ: 454670797(陕西保育员)、319823194(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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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2: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21号西安文理学院
联系电话:029- 87243114、029-82400256、029-8724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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