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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5-11-07 点击量: 0
2016年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招生
报名地址:西安市西大街121号文理学院老校区
咨询电话:18092300659
学校网址:http://www.xateacher.com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中心:
      自2012年教育部颁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后,省教育厅即制定了《陕西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指南》),采取“政策推动,教科研引领,培训为先,实验驱动”的方式,努力推进全省《指南》实验工作。三年来,各地建机制、广宣传、重培训,努力贯彻落实《指南》,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如《指南》宣传深度不够;教师对《指南》精髓了解不透,难以落实到工作中;家长对《指南》了解不多,缺乏科学教育观和育儿观;《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工作机制创新不够等。为切实破解《指南》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指南》精神,引领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和科学育儿观,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行为,科学实施保育教育,促使广大适龄儿童快乐健康全面和谐的成长,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区)教育局和各省级实验区、实验园要高度重视,成立《指南》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并根据各自职责,制定详实的实验方案和时间推进表,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指南》实验工作。
      二、各市(区)教育局和各省级实验区、实验园要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指南》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对《指南》进行深度宣传和报道。
      三、各市(区)教育局和各省级实验区、实验园要加强与兄弟省市的交流与学习,借鉴外省贯彻落实《指南》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进行梳理融合,运用到我省《指南》实验推进工作中。
      各市(区)教育局要将文件发至区域内的省级实验园,在实际工作中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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