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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5-09-24 点击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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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完相应培训并考试通过后,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相应级别证书,全国通用
咨询报名地址:西安市西大街121号(文理学院老校区内)
咨询报名电话:18092300660 029-87246359(肖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xateacher.com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高教生办〔2015〕1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及时总结我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和交流,有效提升我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专业技能,省委高教工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第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案例要求
      (一)真实性。参评案例的基本情况、工作过程、记录材料等均来源于实际工作,内容客观真实,评述科学严谨。
      (二)完整性。参评案例必须主题鲜明、方法科学,咨询方案要详细,咨询过程和内容要完整。
      (三)典型性。参评案例应具代表性和可借鉴性,对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四)规范性。案例撰写必须科学把握心理辅导或咨询所承担工作的性质、任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侵犯求助者的合法权益。
      二、奖励办法
      本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对获奖的案例将择优编印出版。
      三、有关事项
      本次评选工作委托陕西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全省各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获得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的辅导员均可提交参选案例。
      请各高校认真组织校内初评,每个学校原则上推荐3-5篇。每个案例字数限制在3500字以内(具体格式见附件)。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将电子版发送至培训基地邮箱。截至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
      培训基地联系人及电话:
      毛志宏、孙晨莉:029-85310200(长安校区)
      周全丽、赵 萌:029-85308119(雁塔校区)
       E-mail:xljk@snnu.edu.cn
      省委高教工委联系人及电话:
      魏 星:029-88668859
      附件:案例报告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案例报告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标题与摘要
      标题应直接反映咨询案例的类型或咨询方法的特点,且要明确、简洁。摘要包括本案例的主要内容、运用的理论和方法、咨询效果的评估等,约150字左右。
      二、案例主要结构和内容
      (一)一般资料
      包括求助者的人口学资料、家庭状况、生活状况、工作记录、社会交往、娱乐活动和自我描述等。人口统计学资料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年级。家庭状况包括父母职业、家庭成员关系。生活状况包括生活方式和习惯以及近期生活方式有无重大改变等。
      (二)主诉和个人陈述
      主诉:记录求助者对本案的表述,是求助者求助的核心问题、症状及持续时间。例:焦虑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失眠两个月,伴食欲不振,加重一周。注意:要能体现出求助者的问题所在,要合理。
      个人陈述:记录咨询师对求助者情况的观察和判断,要较为详细地反映求助者问题的发生时间、问题发生原因、持续时间、情绪反应、生理及心理上的反应、社会功能及社会支持、个人的防御方式、曾经是否有咨询或治疗过程等。
      (三)既往史
      既往躯体疾病、心理疾病的诊断、治疗经历。
      (四)个人成长史
      包括婴幼儿期、童年期、少年期、青年期等重大生活事件及现在对它的评价(所述要与求助者的主要问题有关,特别是与其根源有关)。有无精神病史(或家族病史)。
      (五)咨询师和他人观察
      或为观察和收集到的资料。包括求助者同伴的描述,或求助者转述同伴对他/她的描述。内容包括求助者的精神状态、身体状态、生活状况、社会交往与娱乐活动状况、心理测验结果及求助者亲友等陪伴者反映的情况、其他方面收集到的资料。也可以扩展到感知觉、思维、意志、表达能力和情绪反应等方面。
      (六)病因分析
      从生物学、社会、心理或精神、文化背景等多因素进行分析。
      (七)心理评估
      心理评估包括确定分析造成求助者问题的关键点、确定求助者的问题是否属于心理咨询工作范围、整体评估心理发育及心理健康水平等。可提供一些心理测量结果。注意:不是任何案例都要通过心理测量来评估。
      (八)咨询目标与咨询方案
      目标分为具体目标、最终目标,也可以是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咨询方案包括制定方案的依据与制定的过程,内容包括咨询目标的确定、主要咨询方法的原理及技术要点、咨询师和求助者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咨询约定时间、咨询次数等。注意:方案的制定是要双方协商确定;所选用的方法要与案例的情况相关、可行,其咨询效果是有效、可信的。
      (九)咨询过程
      包括咨询阶段的划分、各阶段的主要任务与完成情况。应记录主要的方法与技巧。可摘录部分典型的对话以反映咨询的技巧。
      注意:咨询阶段不等同于咨询次数,“咨询阶段”一般至少要包含两到三次的咨询次数;咨询内容应具体,如果在每次的咨询过程中均有对话摘要更好;咨询过程是采用一定的理论和方法的模式,而不是自己主观臆造出来的。咨询过程要按照咨询阶段进行;在咨询过程中如使用了心理测量,必须说明是求助者表示愿意配合的情况下,根据求助者的临床症状确定实施的。测量目的是为了确定求助者症状的程度。测量数据必须属实。
      (十)咨询效果的评估
      评估包括主观性、客观性和科学依据的评估。主观性评估包括求助者的自我评估和心理咨询师的评估,客观性评估主要指家人或陪伴者的评估,科学依据评估主要指心理测验的比较。
      (十一)参考资料
      在案例中须注明参考资料来源,注明序号、作者、文章题目(书目)、期刊名称(出版单位)、时间、页码等。
      三、重要说明
      (一)案例报告中不能有暴露求助者真实身份的信息,如姓名、住址、学校、专业等。
      (二)请将案例所需的资料尽可能补充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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