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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全力保障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秋季顺利开学
来源:未知 时间:2015-09-04 点击量: 0
2015年秋季开学中小学报到时间为  8月30-31日(星期日-一),9月1日(星期二)正式上课。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平稳顺利,市教育局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秋季开学检查工作。市教育局采取处室包区县的方式,将组成15个督查组于开学前后赴区县进行暗访抽查。重点对学校开学(开园)情况,师生报到情况,教育收费情况,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管理情况,幼儿园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情况,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情况,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各区县实施“大学区”工作推进情况,区县和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安排部署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教育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义务段入学规范管理情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源变化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顺利开学。同时,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青少年儿童有学可上。
二是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加强与财政、发改、建设、土地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重点做好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建设项目,2014年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以及学前教育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秋季是手足口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痢疾、感染性腹泻等疾病高发季节。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并在开学前集中开展公共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做好灭鼠灭蚊等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季节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各种隐患。市教育局同时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和各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对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市、区县将依法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不断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观念。积极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通过一场法制教育报告会、一节法制教育课、一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一台法制教育小节目、一份法制教育宣传页“五个一”活动,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保护学生健康成长。
五是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2015秋季开始,取消了普通高中择校费,除了高二、高三学生原按每学期缴纳的择校费可以继续收取外,一律不得再收取高中择校费。公办幼儿园继续执行原保教费收费标准,不得私自调整。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从备案制改为开学前一个月向物价、教育部门抄报,并向社会公告制。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做好收费公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六是确保全市教育大局安全稳定。市教育局要求把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始终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落实责任,严格制度,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尤其是假期学校安全教育和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校园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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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87243114   8724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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